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公告,“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19.1%,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我省单位GDP能耗降低20.3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降低20%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把节能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五年间,我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通过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工程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扎实开展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等多项措施,促进节能减排和工业发展双赢。得益于各项节能举措的有效实施,十一五”期间,全省以年均8.32%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持了年均13.4%的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由2005年的1.216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969吨标准煤/万元,降低20.36%。比较显示,到“十一五”末,我省能耗水平在中部位居第二,仅次于江西的0.845吨标准煤/万元。
公告显示,5年来,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持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1.04下降到0.59,扭转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大幅上升的势头。除对新疆另行考核外,全国其他地区均完成了“十一五”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有28个地区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