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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来房租可提取公积金支付
添加时间: 2011-9-14 8:46: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590
    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十二五”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发布。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我省城镇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实施面达到85%以上。围绕“住有所居”,促进老百姓安居乐业,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制度实施面,重点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施,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群体。

    记者从《规划》中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加大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力度。在未来,租赁住房的居民,将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来支付房租,解决住房需求。

    在“十二五”规划中,全省公积金系统将与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房地产网上备案信息系统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工商登记系统、个人身份核查系统联网,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能,防范骗贷、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强化住房公积金风险控制管理。市民如果有征信不良记录,将不能申请到纯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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