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地税局了解到,10月份,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今年首次出现负增长,同比减收2017万元,下降4.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户)数减少131.17万,下降50%,减税惠民效应开始显现。
省地税局介绍,今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主要是由于受减少所得税率级距和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等因素的影响。个人所得税各项收入有增有减,其中:工薪、个体户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三项个人所得税收入合计同比减少1.2亿元,下降20%;环比减少4.2亿元,下降50%。预计全年将减收个人所得税3.6亿元。
新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采取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举措,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确保9月1日以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人,都能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