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和援助对象范围,丰富援助方式方法,探索在更大的范围内、运用更加有效的援助手段服务社会。省司法厅日前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新要求。
今年,我省将逐步把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对涉法上访案件的法律援助,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推广在看守所、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做法,畅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承办可能判处死刑、无期等重刑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律援助,促进司法公正。为推进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形式创新,将开展民办非企业机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试点,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在规范完善“援调对接”、探索建立“援访对接”机制的基础上,我省还将引进心理咨询等社会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受援人的心理疏导,实现最佳援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