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动态视窗  
新闻动态
商会动态
公告栏
浮动窗口
全国商会动态
北京歌颂
商会动态  
安徽省北京商会第三次会员代
安徽省北京商会二届三次理事
大企·北京影响力“新经济环
我会会长单位安徽曦强乳业集
BOE(京东方)携超炫显示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副书记熊
安徽省异地商会秘书长会议在
我会副会长单位联网汇通参加
  新闻动态 返回首页
安徽保障房邀请住户参与验收
添加时间: 2012-5-28 10:17: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350
    保障房质量如何保障?验收时打“马虎眼”怎么办?安徽省日前出台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应以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为目标,并邀请保障对象参与验收。

    根据规定,保障房工程招投标应按照“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原则,选择信誉好、质量管理水平高、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单位参与保障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中应明确保障房工程质量应以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为目标。建设单位应保证保障房工程建设的合理造价和工期,不得随意压缩,不得因造价、工期或其他理由,擅自降低建设标准。

    为杜绝“问题”材料进入保障房工地,安徽要求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建立材料验收台账。保障房工程应优先使用预拌混凝土,监理人员应对进场混凝土进行坍落度检查。对进场钢筋应按照规范进行检测,加强对调直后钢筋的质量检查。建设单位应对主要装饰材料、卫生洁具等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及设备。

    在验收环节,规定指出,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认真做实做好“分户验收”工作,并邀请保障对象参与验收。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达标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此外,安徽要求保障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醒目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网站首页 | 关于商会 | 动态视窗 | 机构设置 | 会员之家 | 政策与维权 | 入会须知 | 资源下载 | 供求平台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安徽省北京商会网站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51-62671281 传真:0551-62671287 地址:安徽招商大厦8楼安徽省北京商会
邮编:230001 皖ICP备10203402号 Email:admin@ahbjsh.com 您是本站第5310443位访客! 网络支持:安徽三户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