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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正式被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添加时间: 2012-7-26 8:33: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471
    25日,国务院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安徽被纳入试点范围。

    作为结构性减税“第一刀”,营业税改增值税在上海的试点给当地企业带来红利,上海成为长三角地区服务业的一个税收“洼地”。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推进,主要参照“上海模式”,已开始全面系统、准确摸排营业税、增值税等税源现状,分析行业税负情况,以摸清税源家底,测算财力影响。

    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已经在包括交通运输、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在内的诸多行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据上海财税部门统计,加入“营改增”试点的12.9万户企业中,有8.8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实行了3%的增值税征收率,低于原先营业税5%的税率,税负降幅40%左右,成为本次“营改增”的最大受益者。统计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使得相关企业一季度整体减轻税负约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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