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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新规实施
添加时间: 2013-8-13 8:43:3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97
    记者昨日从安徽省财政厅了解到,修订后的《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进行了规范:副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用上限标准为每天600元。

  据了解,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超支部分将自理。

  《办法》规定,处级及以下职务人员乘坐火车,可乘坐高铁列车和动车二等座。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正、副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火车软席、高铁和动车一等座、轮船二等舱或飞机经济舱。正、副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火车软席、高铁商务座、动车、轮船一等座或飞机头等舱。

  据悉,出差人员实行定点住宿。副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套间,费用上限标准600元每天;正、副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单间或标准间,费用上限标准300元每天;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费用上限标准150元每天。

  《办法》明确,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规定标准自行结算食宿等费用,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

  据悉,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将定期联合开展差旅费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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