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的大货车不仅损坏路面,还常常造成交通事故,甚至肇事后一逃了之。11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启动安徽省治超信息交换平台,超限超载车辆不停车自动被检测、摄录、存档,同时将信息共享给运管、交警部门处罚,最少记3分,罚款200元。
超载逃逸车辆将难逃处罚
“据国家现行路面设计规范,一辆超过核载30吨的机动车在路面行驶一次,等于该车在正常核载情况下行驶45000次,不少路面因超载而前修后毁,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安徽省交通厅厅长梅劲说,2009年至2012年超限运输每年给我省国省干线公路造成养护资金直接损失约11亿元,公路使用年限降低带来的经济损失约40亿元,这些损失还不包括城市干道和农村道路。
为此,2013年11月1日起安徽省治超信息交换平台将正式启动。安徽省公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超载超限车辆常常避罚逃逸,平台启动后,公路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将实现非现场联合执法。
安徽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开庆生介绍,设置在公路上的高速预检不停车监测系统可以自动检测出货车总重、超载比例,并拍照、记录、存档,同时提醒司机主动卸货并接受公路部门处罚。司机逃逸后,运管、交警部门还可以利用平台记录的信息,年检时或事后也可一并处罚。
一年超限运输3次可吊销运营证
近日,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并记分,自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具体规定如下: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30%,处200元罚款,记3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100%的,处500元罚款,记6分;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记6分。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运营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货运单位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