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12条措施稳定物价、保障供应。
这12条措施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自给能力;强化区域合作,保障农产品货源供应;优化市场流通渠道,降低流通环节成本;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强化能源运行调度,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完善政府储备,增强保障市场供应物资基础;完善绿色通道政策,畅通运输分流渠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制定各项应急预案;落实价格补贴政策,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建立价格信息发布制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挥协调机制优势,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当前,北京市场供应总体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从市场供应看,12月6日,除粳米和散装大豆油日上市量同比略有下降外,蔬菜、富强粉、鲁花花生油、猪肉、鸡蛋日上市量同比分别增加11.6%、12.6%、16.2%、14.9%、1.06%。
从商品储备看,粮食、肉类、蔬菜、鸡蛋、食盐、食糖等15大类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品种均按储备计划数量足额储备到位,政府市场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从市场价格看,批发价格稳中有降。12月6日与11月17日对比,蔬菜、散装豆油、猪肉、鸡蛋分别下降12.7%、6.2%、1.5%、2.5%,富强粉、鲁花花生油基本持平,粳米小幅上涨1.38%。
蔬菜价格同比涨幅下降明显,批发价格从12月3日以来已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目前,25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同比涨幅已由10月末的同比大幅上涨回落至12月6日的同比下降1.8%。零售价格以平稳为主。12月6日与11月17日对比,蔬菜、鸡蛋分别下降7%、1.7%,粳米、鲁花花生油基本持平,富强粉、散装豆油、猪肉分别小幅上涨3%、2.4%、1.4%。蔬菜零售价格从12月1日以来已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措施,密切关注市场运行和价格走势,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稳定价格,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