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动态视窗  
新闻动态
商会动态
公告栏
浮动窗口
全国商会动态
北京歌颂
商会动态  
安徽省北京商会第三次会员代
安徽省北京商会二届三次理事
大企·北京影响力“新经济环
我会会长单位安徽曦强乳业集
BOE(京东方)携超炫显示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副书记熊
安徽省异地商会秘书长会议在
我会副会长单位联网汇通参加
  新闻动态 返回首页
物业合同下月起网上备案 关键内容都要公示
添加时间: 2010-12-17 10:33: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658
    从明年元旦起,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都要在房管部门备案。市住建委昨(16)日发出《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备案合同中的关键内容都要进行公示。

  根据要求,2010年10月1日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2011年12月31日前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到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房管局)申请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据介绍,本市物业合同此前并没有备案制度。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备案制度。相关负责人表示,备案制度就是为了加强对具体项目的监管,就连老旧小区也要一起完成备案。

  据了解,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后,一些关键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小区物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和服务的一些细节都将被公示,如果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擅自对服务内容进行更改,业主从网上核对就能发现其违规。

  此外,在合同备案后,对于业主投诉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物业项目,将被列入核查重点。对于核查中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将依法处理。“届时,市民可以查询备案内容,并以此作为投诉甚至诉讼的依据。”相关负责人说。

网站首页 | 关于商会 | 动态视窗 | 机构设置 | 会员之家 | 政策与维权 | 入会须知 | 资源下载 | 供求平台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安徽省北京商会网站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51-62671281 传真:0551-62671287 地址:安徽招商大厦8楼安徽省北京商会
邮编:230001 皖ICP备10203402号 Email:admin@ahbjsh.com 您是本站第5304435位访客! 网络支持:安徽三户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