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充分审议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昨天获市人大常委表决通过。突出贡献人才的直接引进机制被写入立法。另外,草案修改稿中关于“中关村”作为企业商号的标准因不够明确,有产生权力寻租的风险,这一条款在表决稿中被删除。
关于中关村示范区的产业发展格局,条例规定,示范区重点建设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等海淀区和昌平区南部平原地区构成的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整合后空间资源构成的南部高新技术制造业。
为了吸引优秀人才,条例规定,北京在示范区建立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适应的职称评价制度,对示范区内的企业引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紧缺人才,建立侧重能力、业绩、潜力、贡献等综合素质的人才评价机制和突出贡献人才的直接引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