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16日召开。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刘维林就会议的筹备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刘维林表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草案,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十二五”规划纲要;审议北京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北京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书面报告,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采纳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参照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十一五”规划时的做法,这次大会将由市政府分别提出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团或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大会分别通过两个相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