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商会建设,提升商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商会发展,根据章程规定,并经商会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11年度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会员和会员单位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评选奖项设置
2011年度优秀企业家
2011年度先进单位
2011年度先进个人
四、评选方式
(1)会员和会员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商会秘书处;
(2)商会秘书处对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商会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秘书处的初评意见进行评审;
(4)评出的名单在商会网站公示一周,接受大家监督。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优秀企业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商会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
(2)遵守商会章程,履行商会义务,积极主动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商会的发展和建设;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4)在行业和区域中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5)积极推动管理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管理基础工作扎实,专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管理素质较强,实现了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达标;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热心公益事业;
2、申报“先进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商会义务,积极主动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商会的发展和建设;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3)单位有完善的经营和管理机制;
(4)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
(5)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3、申报“先进个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商会章程,履行商会义务,关心商会的建设和发展;
(2)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起到带头作用;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4)热爱商会事业,恪守职业道德,重视会员的团结,自觉维护商会的声誉。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时应提交的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1、2、3)一式3份;
(2)申报单位或个人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会员单位《申报表》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端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3、会员单位申报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不需单位盖章。
七、评选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后,定为安徽省北京商会2011年度“优秀企业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商会授予证书,并在媒体、商会网站通报表彰、宣传。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与表格均可在商会网站上下载。望各位会员和会员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商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魏敬敬
电 话:0551-2602384 0551-2602385(兼传真)
邮 箱:weijingjing0206@163.com(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
地 址:合肥市红星路86号(省政府活动室4楼)安徽省北京商会秘书处
附件:1、2011年度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2、2011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11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