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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会员、会员单位:
为解决广大会员的贷款资金需求问题,我会联合安徽省担保集团、安徽中盈盛达融资担保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见保即贷”中小企业担保融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保即贷”担保融资产品的业务背景
2013年7月19日,安徽省担保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在百花宾馆签署合作协议,包括《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
《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是省担保集团与国开行之间的框架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强调了未来五年内,双方将建立新型的产业集团和金融集团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国开行资金规模大、期限长、资金来源稳定、信用等级高和业务种类全面的优势,并约定五年间担保集团与国开行在各类金融产品上的合作融资总量为人民币100亿元。
《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见保即贷”业务模式是:再担保体系成员向安徽省担保集团推荐客户并承担反担保责任,安徽省担保集团向国开行承担担保责任,国开行“见保即贷”;第一期业务额度为20亿元,国开行原则上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利率上浮不超过10%,加上担保费后融资成本年息不超过10%、月息不超过8厘五;贷款期限首期为一年,续贷期限可以2-5年;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按照“见保即贷”流程简化处理,提高效率。
二、“见保即贷”担保融资产品的重点支持对象
凡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国开行信贷政策的规定,有市场、有效益、稳健经营、合法合规的中小企业,均可视作贷款对象。
重点支持对象包括:
1、自主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
2、产业结构优化的中小企业;
3、能源资源节约型中小企业;
4、生态环境保护型中小企业;
5、 促进城乡就业、创业型中小企业;
6、有助于“三农”发展致富型中小企业;
7、其他有市场、有效益、稳健经营的中小企业。
三、“见保即贷”担保融资产品的业务操作程序
1、收集资料,进行资料评估;
2、担保公司撰写调查报告,向省担保集团推荐;
3、省担保集团复审通过后,向国开行出具担保意向书;
4、国开行按“见保即贷”简化模式,高效审批;
5、相关各方签署贷款、担保、反担保等合同协议,贷款发放;
6、担保公司按合同约定开展贷后回访检查;
7、客户依约还本付息,申请续贷、续保。
四、“见保即贷”担保融资产品的业务结构示意图
各会员单位如有此类融资需求,请尽快填写《国开行“见保即贷”产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调查表》,并于2013年9月15日前反馈到商会秘书处。
联系人:魏敬敬 0551-62671281 13721066489
附: 国开行“见保即贷”产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调查表.doc
安徽省北京商会秘书处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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