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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会长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位领导:
经2014年第一次常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实行会长值班制度,因工作需要,自2014年1月起实行会长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会长时间安排:实行按月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一次60天,依次轮流。
二、值班会长工作职责:
1、当月值班会长主要协助会长处理商会重大事项、参加各类活动;
2、值班会长值班期间要指导和监管秘书处工作开展活动;
3、值班会长应在当月值班期末组织召开一次会长联谊活动,通报当月商会工作情况,并履行交接手续;
4、值班会长要及时向会长报告当月商会的重要情况,月末要向会长报告值班情况,并对商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值班会长安排原则:以在合肥本地副会长为主;
四、几点要求:
1、值班会长须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2、值班会长值班期间对工作要有记录;
3、值班会长如因有事不能值班或参加各类活动、会议,应自行和商会其他领导商量委托。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安徽省北京商会轮值会长值班表.xls
安徽省北京商会秘书处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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